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5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816.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44.0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20003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及子公司均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要求分项存管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3,542.0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为3,959.64万元(其中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为73.0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461.86万元(其中包括公司用于支付其他发行费用的节余金额0.25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988,3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999,9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743,455.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256,543.27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2C000329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及子公司均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要求分项存管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4.8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为363.24万元(其中202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为170.5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274.0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1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金马游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游乐工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西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了变更,2019年5月21日,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西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24日,金马游乐工程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西区支行于2019年1月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了变更,2020年1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金马文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文旅科技”)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23日,子公司金马游乐工程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于2019年1月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经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新增金马文旅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金马数字文旅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数字文旅”)为公司募投项目“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2021年6月17日,公司及金马数字文旅、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外,由于公司、金马数字文旅均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可共同使用募集资金,日后在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操作中,募集资金从到位到最终使用出去的流转环节较多、链条较长,为确保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拨付、使用的全部过程均受到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线日,金马文旅科技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下辖网点(中山西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拨付流转辅助专户,并按要求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已完成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设备配套及主要工程尾款结算等工作的“游乐设施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全部转至用于其他在建募投项目建设。同时,把当时在建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整合、变更为募投项目“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的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相应全部转入“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实行专户管理。2023年2月14日,公司、金马文旅科技、金马数字文旅与保荐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游乐设施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此前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处理,所对应此前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经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市金马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并就日后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专项使用及监管等有关事宜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公司与子/孙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已经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 45 141.96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区支行 71 8.98
中山市金马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区支行 63 985.56
中山市金马数字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区支行 97 2,325.37
中山市金马数字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 089109 2,000.00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 055510 6,470.40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溪路支行 01030 4,000.00
武汉市金马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区支行 97 1,803.63
武汉市金马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桂支行 296984 1,000.00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人民币5,464.64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0020001号)确认。经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464.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已于2019年3月1日完成置换。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824.58万元用于项目建设,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2C015599号)。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部分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1日完成置换。
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已完成竣工验收、设备配套及主要工程尾款结算等工作的“游乐设施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用于其他在建募投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3月资金结转日,“游乐设施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448.5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846.80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62.31万元),已全部转至用于在建募投项目“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建设。
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93.69%、“华中区域总部及大型游乐设施研发生产运营基地项目(一期)”投资进度为37.47%,该两个募投项目均处于建设阶段。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理财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部分建设与设备方案进行了优化改进,导致项目整体施工进度晚于预期,根据对项目当前建设进度的评估,拟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542.0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游乐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底完成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2年底达到预定生产能力并全面投产。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满足公司高品质游乐产品研发生产需求,该项目目前主要按公司整体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大型游乐设施主要结构部件,暂无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套产品,导致尚未实现预计效益。
2、“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仍处于建设阶段,故暂不适用预计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人民币5,464.64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0020001号)确认。经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464.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已于2019年3月1日完成置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游乐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和资金需求分期投入募集资金,持续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不断优化生产工艺、设备配置及产线布局,并通过集中采购、资源整合等方式,有效降低项目投入成本。同时,公司及金马游乐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已完成竣工验收、设备配套及主要工程尾款结算等工作的“游乐设施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用于其他在建募投项目建设。截至 2023年3月资金结转日,“游乐设施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7,448.5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846.80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62.31万元),已全部转至用于在建募投项目“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建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理财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关于对在建募投项目进行整合变更、延期并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对“游乐设施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对在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融入动漫元素游乐设施项目”予以整合、变更为“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并将“游乐设施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转至用于“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并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对项目募集资金的内部投入计划进行了必要的、合理的调整。上述调整不存在导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金马数字文旅产业园建设项目”部分建设与设备方案进行了优化改进,导致项目整体施工进度晚于预期,根据对项目当前建设进度的评估,拟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814.8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华中区域总部及大型游乐设施研发生产运营基地项目(一期)”于2023年3月取得相关开工许可,目前正在积极建设中,故暂不适用预计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824.58万元用于项目建设,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2C015599号)。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部分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21日完成置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理财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